退換規定

為保護您及眾多愛用者的健康與權益,敬請共同遵守下列貨品退換規定:
(一) 由於被套、枕頭、床罩組、床單等使用時會接觸人體肌膚、腳部及口嘴,拆封後恕不接受退換。
(二) 被胎若需退換自購買後不可超過七日,且不能有汙漬或其他使用過的遺跡、體味,及家裡化妝品、飯菜與其他種種的異味。
(三) 任何特別製訂尺寸的貨品,恕不退換。
(四) 本規定(一)至(三)項所列以外的貨品,若需退換,自購買日起不可超過七日,且不能有使用過之痕跡與異味。
(五) 任何貨品退換僅限一次。
(六) 顧客自己清洗過的任何臥室用品均不可假藉任何理由要求退換。
(七) 免費贈送的物品不可要求退換,或折價抵換其他貨品。
(八) 退換貨品時需提供購買貨品原收據至購買公司門市部辦理退換手續,無法提供收據者恕不受理退換。
(九) 當本公司售出的貨品有破損或顧客自己所選購的貨品尺寸不合用時, 才可照本規定辦理退換手續,用其他理由要求退換者恕不受理。